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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归来是他乡

文章来源:角膜穿孔   发布时间:2016-12-1 0:52:42   点击数:
  

故乡归来是他乡

前言: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

但,

故乡归来是他乡,故地回望却异地;

从淡忘和回忆中,寻找人与故乡彼此之间的痕迹。

系列之一:当你老了▼正文:本文原标题为:故园归来说故乡之山河依旧:唯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

在外期间,总听人说起老家的很多事情,有时会勾起一些想念,有时又会引发不少错愕。恰逢长假,便想要回老家看一看,一寻小时候的感觉。但回去这几天,却了解到更多让人禁不住叹息、深思的事情。越是深入交谈与了解,越是发现故乡早已不是我年幼时的模样。在他乡日益变成故乡的时候,我曾经最熟悉的故乡正逐渐离我远去而变成他乡。老家在一个普通的小山村里,若是外地人去我的故乡旅游,那观感应该是差不了:一幢幢齐整的乡间小别墅错落有致,一条条水泥路平整顺畅,空气清新沁人心脾,满山遍野翠绿欲滴。到了镇上,连城里有的顺丰、圆通等快递都设有站点了,甚至还有KTV和网吧。现在的老家,的确比多年前的老家要“洋气”得多。故乡之恋,故乡之苦,故乡之愁,乃人之常情。隋代诗人孙万寿在《早发扬州还望乡邑》诗中感叹:“乡关不再见,怅望穷此晨。”说的是诗人即将离开故乡,再也见不到了,晨别时辰将近,心中充满无限怅惘。我虽然离开了故乡,但而今回望故乡,不是站在道德高点,也不是怀着猎奇心态,更不是戴着有色眼镜,而是从忧虑故乡发展的角度,来看待故乡。所以,请不要指责我“只说坏,不说好”。故乡的好,自有人说。我的故乡,我有资格说它。也许这些故事并不新鲜、也不极端,但恰恰是因为千千万万的乡村日复一日、山河依旧地重复发生着我故乡这样的故事,太过寻常,太过普通,常见得容易让人遗忘,却往往容易触动人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再不记录一下,我怕这些故事过不了多久就会随风而去。下面,说几个故事。

▼1.被儿媳妇打死的老人

如果单看年龄的话,杜老太是我故乡的一个传奇。没有人知道她已经多少岁了,包括她自己。但足以证明她高寿的是,她的大儿子已经八十好几,她的孙子都已经有了孙子。五代同堂虽有很多人听说过,但却很少有人见过。据现在已经50多岁的村里人说,在他小时候,杜老太就已经是杜老太了。杜老太身体很好。去世的头几年,还经常可以看到白发苍苍的她在挑水灌溉菜园子。杜老太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年轻时没有讨到老婆,就一直和大哥大嫂轮流供养老母亲。谁知他在快到60岁时却入赘到一个寡妇家,从那以后基本上没有回来过。杜老太的赡养任务,便自热而然就落到大儿子一家头上。而大儿子的子女(杜老太的孙子孙女们)都已经到了城里安家,也没有回来过。大儿子家里没有大富大贵,但至少够生活,不至于饿肚子。可是,杜老太常年跟大儿媳合不来,时不时要吵一架。在去年的冬天里,杜老太因为床上垫的被褥太薄冻得受不了,跟大儿子反映后没有得到搭理,就想一个人去田里去抱稻草回来垫在床底。可是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村里有从田边路过的三个人都看到,杜老太被自己的大儿媳妇用拐杖在田里打死,而且她儿媳一边打一边咒骂她为什么还不死。就这样,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终结了一位百岁老人的生命。(不要问我那三个人为什么不阻止,因为我也不知道答案。)后来,杜老太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葬礼,听邻居讲是悄悄地被埋起来的。如今只剩下杜老太那百岁高龄和死去方式,成为村里长久的谈资,大家的日子还是照样过下去。

▼2.无处安葬的老人

另一位高寿的老人,人如其名叫张长寿。他生于年,今年88岁。他有五个子女,两男三女。按照我们老家的习俗,老人年老到不能劳动的时候,儿子要顺理成章承担养老送终的赡养义务。老人三年前眼睛就已经完全失明。按理说,应该在两个儿子家里住。

两个儿子都在离家四百公里的大城市安了家,平日里很少回乡。老人去过一回大城市,待了两周,可终究还是因为不习惯大城市的生活,又跟儿媳妇合不来,而强烈要求回家。

但村里人又有一种近乎偏执的观点:女儿再孝顺,那也是“泼出去的水”。如果没有生儿子,当然应该由女儿养老;但如果有儿子,而儿子又不管,那简直活该被人戳脊梁骨。

家里老伴已去世了十多年,宅基地上老房子的墙体也早已坍塌多年。由于当地搞“土地整理”,外来搞农业种植的老板统一租用了田地,家里已经没有寸土可言。无奈之下,老人这几年都是轮流到三个女儿家里去住,每次住三个月,两个儿子按月打生活费。

可就在上月中旬,老人死在了离家里有20多公里的大女儿家。接到电话的两个儿子虽然马不停蹄往回赶,但终究还是没有在老人弥留之际见上一面。

商量葬礼的时候出了问题:村里很多人建议说,两个儿子应该把老人送回老家去办丧事。可两个儿子犯难了,因为现在家里并无寸土,宅基地上只有垮塌成碎渣的老房子。即使是用推土机把宅基地推平,在上面简单归置了以后办完丧事,但办完丧事以后埋在哪里?还是只有埋在大女儿家的地里。实际上,明眼人都明白,兄弟俩打的算盘是,等以后自己在城里混不动了,还是想到宅基地上修个农家小院。

可是,老人的大女婿,也就是两个儿子的大姐夫坚决不同意埋在他家的地里。他说,其他什么都能答应,唯独这件事不行。他的亲生父亲本来身体也不好,要是把岳父埋在自己家的地里,不但会招致别人说闲话,还会是很大的忌讳,给自己父亲带来晦气和丧气。

气氛一下子陷入了僵局。

一直拖到葬礼当天晚上,选坟堆的地方都还没定下来。从远处赶来的亲戚李国庆怒了。70多岁的李国庆是老人的妹夫,他是有资格教训老人的两个儿子的。果然,当着前来参加丧事的多位亲友的面,李国庆狠狠地训斥了两兄弟一番。他说,老人不是没有儿子,儿子也不是没有本事,为何自己会死在女儿家,这和死在荒郊野外有什么区别?两个儿子连自己的父亲都不管,这和畜生有什么区别?再者,死在女儿家就罢了,为何还要将老人葬在女儿的地里?死都死了,连家都回不去了,这成何体统?说到激愤处,李国庆扬起拐杖就给了两个侄儿一拐杖。

碍于面子,两兄弟连夜找到推土机,在宅基地上刨了一个坟坑,第二天天一亮,将老人运回了宅基地安葬。

▼3.宁愿一身尘肺病,只为儿子能成亲

现在,村里已经到处都是两三层的乡间别墅了,看起来分外漂亮。我们家的邻居也恰好有一幢这样漂亮的房子。邻居今年大约四十六七岁,早些年继承了父辈的手艺,在家里杀猪卖肉干了10多年,虽然辛苦,但一直都只能混个温饱。最近这些年,眼看儿子慢慢长大,又没考上大学,马上就该谈婚论嫁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眼看再这样干下去不是办法。恰好听人说在的一个纺织厂里干活收入挺高,两口子便一起踏上了北上的征程。目的很简单,挣钱,给儿子修新房,买车。是的,你没有听错,现在农村娶媳妇也“与时俱进”了,有房、有车、有“三金”(后来我才问清楚,“三金”是指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已经是标配了。(识局君注:本系列将有专门一文讲述农村娶妻难的现实。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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