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表达捐献意愿临终前嘱咐亲人兑现承诺
益阳市红十字会救护培训部部长徐新华至今还清楚地记得,三年前,年5月,罗质兵就到办公室找到了他,要求逝世之后捐献自己的遗体、器官和其他组织。而当时随同罗质兵一同前往的还有她的妻子,当时夫妻俩一起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同时两个人都填写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年,罗质兵不幸被确诊肺癌,长期备受病魔困扰,这也更加让他深感医学研究对于挽救生命的重要性。病逝前不久,罗质兵特意将这件事情托付给了他的大舅哥谭吼鸣。角膜帮两名患者重见光明遗体用于医学教学研究罗质兵捐献的眼角膜将于近期移植到两个角膜穿孔的病人身上,让失明的患者重见光明。遗体已于5月24日捐献给益阳医专用于教学研究,这也是益阳医专今年接收的首例遗体捐献。对罗质兵而言,捐献器官是让活着的人有机会活得更好,他的大义是他另一种意义的重生,这份大爱也让人肃然起敬,愿逝者安息,也希望获得捐赠的患者能重回幸福的家庭。那何谓遗体捐赠呢?
捐献的遗体,到底有何作用呢?
事实上,捐献遗体最终主要有两个去处-----医院。1.医学院校----用于研究疑难病症、总结经验或提高医学诊断水平;又或者用来作为医学教学和临床解剖,像我们所说的“大体老师”,用作培养医学生的“教学器材”。2.医院---用于器官移植,就是用来救治更多有希望生还的患者。当一个人去世后,将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无偿等方式捐赠,用来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从而更好延续性命,改善生活质量。完成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后,
捐献意愿会实现吗?
公众报名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这仅仅是捐献意愿的表达,最终实现捐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必须是公民逝世后才可以进行人体器官捐献;(二)公民生前表示死后愿意捐献其器官,或者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其器官;(三)器官捐献必须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进行;(四)经医学评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一旦遭遇意外,
医护人员是否会放弃救治器官捐献志愿者?
不会。
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无论表达过器官捐献的意愿与否都不会影响登记者得到应有的医疗救治和服务。
器官捐献只有在医生明确死亡诊断并按相关程序征求家属意见后实施。
从年到年间,我国器官捐赠人数达到了30%。
截止年3月6日,我国已成功实现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例,已救治器官衰竭患者达到名。
这也意味着,有一万多名处在死亡线边缘的重症患者,得到了器官移植求生的机会。
但由于我国传统文化的制约,逝者的遗体是不容侵犯,更别说在逝者身上摘取器官,对于家属而言这是一件大不敬的行为。
因此,作为亚洲器官捐献缺口最大的国家,
每年有万的缺口,我国器官捐献需求远远大于供给。
但随着思想不断开放,也有很多人想着,人死后如灯灭,虽说自己的生命已逝去,但自己的器官可以在多人身上获得重生,拯救更多原本可存活的生命,这也是生命的延续。
向罗质兵致敬!
来源:综合智慧益阳手机台、漫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