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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下为诸君带来了来自阿虎的特供《寻找死刑犯莾克的一生》。「我」失明了,因为一场球赛和人打架,导致眼角膜受损。不久,我接受了眼角膜移植手术,捐献者叫莽克,是一名死刑犯,与我同龄,这让「我」内心十分不安。恢复视力之后,「我」去了莽克的家乡,希望能看看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试图寻找一个同龄人为何会走出这样一种人生轨迹,然而却发现他的生活痕迹少得可怜,生命过程短暂如草芥,匆匆就结束了。
《寻找死刑犯莾克的一生》
阿虎
农历三月的一天,我躺在病床上,世界一片黑暗。我在等待,等待一对眼角膜,确切地说,是等待一个人的死去,他叫王莽克,是个死刑犯。有人说他叫玉莽克,但死刑判决书的名字姓王,器官捐献书上的名字姓玉。这对莽克已不重要,他将要被注射死刑,地点在莫庐山第六行刑室。这是白天的午后,窗户里游进丝丝寒意。母亲说,天气阴得很沉,春寒。我的心一样的沉,不知道是为莽克的即将死去忧伤,还是为明天的眼角膜移植手术担心。
莽克和我同年,都是82年生,四年前,他因抢劫罪入狱,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四年后,他试图从劳改农场脱逃,拘捕过程中杀死人质一名,随后被判处死刑,没有缓期。在黑暗的数天里,我只知道这些内容。至于他的眼角膜为何会配给我,我无从知晓。医生说:「这是偶然,我们正好需要,他正好捐献,碰巧了,他是个死刑犯,仅此而已。」我让母亲上网查询莽克的相关新闻,很少,只有四年前的抢劫案,莽克的名字在里面简化为「王某」或「玉某」。在无数罪案新闻中,莽克只能算沧海一粟。
我在想象莽克的样子,他是怎样一个人,凶神恶煞,还是懵懂无知?在我的概念里,大概暴力制造者通常都有着凶恶的外表。但莽克却和我一样大年纪,我还是个学生,法律系研究生二年级。一个二十五的年轻人又会是什么样子?从他能够去签订器官捐献协议来看,我想,他一定是个内心还算善良的人。这学生气的推断傻得要命,不谙世事的我根本体会不了一个生命个体的复杂,用我导师的话讲就是:「你们年轻人看问题都特矫情。」
我承认我是一个很矫情的人,不然也不会在球场上因为一个三分球和人干一架,结果造成眼角膜穿孔。从小到大,没经过什么大挫折,屁大点事也会放大到无边,总觉得自己吃了比窦娥还大的官司。三分球,没记就没记,为了点班级荣誉,大打出手,很是侮辱那条「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红色标语。眼睛上挨了两记胖拳,世界一下子逃遁,进入了无边的黑暗。当时还英雄好汉了一下,摸着黑伸出蹄子给人一脚,眼睁睁让一捧砂子射进眼里。
我被黑暗击倒,萎医院,心里无数遍念着海伦?凯勒和张海迪,但还是止不住内心的抑郁和悲伤。最痛苦的时候连黄继光和邱少云都想到了,但是和他们一比,灵魂一下子就矮了一截,人家为了祖国献出生命,我却为了三分球导致失明。医生说:「乐观坚强点,眼角膜手术成功概率非常高,你的前途一片光明。」我心说,你站着说话不腰疼,让你瞎着眼睛没白天没黑夜的过几天试试。医生一走,我就骂了娘。母亲说:「脾气糟糕成这样,以后进入社会怎么办?」我说:「你是不是伺候我烦了,烦了就说,别忍耐。」母亲沉默了,我听到了她的抽泣声。我知道话说重了,可是黑暗搞得我内心烦躁,无名之火时不时就窜出了身体。我伸手给母亲擦眼泪,给她道歉,说:「我错了,老妈,我不该这样对你说话。」她哭,我也哭,她哭得更厉害,我也哭得更厉害,我们俩抱头痛哭,好像要把这一生的悲伤都给哭干净。
当我知道有一双新鲜的眼角膜要捐献给我的时候,我的悲伤戛然而止。随后,我知道了捐献者是一名死刑犯,悲伤马上过渡到了紧张。而死刑犯莽克和我是相同的年纪,我有种错觉,好像是因为我的得病,才剥夺了他的生命。这份光明如何能让我承受得起?母亲说:「即使他不捐献,也是要离开这个世界的。何必不这样想,他的器官将在你身体上存活。」这种话更让我恐惧,难道今后必须替两个人活着?一旦莽克的家属要来找我,我还必须要承认,是的,你们的儿子活在我的眼睛里。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情愿失明。
我从心理上排斥一个外来的器官。说服自己需要一个过程。很快,对失明的恐惧占了上风,为了避免残疾,为了大好前途,为了善良的父母亲,我必须接受莽克的捐献。莽克,你是我的朋友吗?我想我必须把莽克当成朋友,否则无论如何是接受不起他的东西。他就要和他的青春,和他的生命做出永别,而我却要借助他的器官继续光明的生活。我非常希望医疗科技不要这么发达,否则我肯定认命于失明的结局。或者我情愿捐献者是一个绝症患者,那么他迫不得已才告别生命,我会为他的某部分器官在身体里存活而心存感激。可是对于莽克,我如何能提「感激」这两个字?
一连好多天,我的情绪黏稠如浆,像始终化不开的惨淡愁云。同样是两个二十五岁的生命,同样在二十五年前的某一天呱呱坠地,如今,一个将要走进冰冷的刑场结束自己的生命,一个将要走上手术台去挽回一个健康完整的身体。如果没有器官捐献,我们将擦身而过。可是,我要因他而「重生」,虽然他并不因我而死去。我们的生命在此交叠,好像上天安排的必然结果。可是我还不曾见过莽克,也无法想象他的样子。我在读法律,我见过许多囚徒的照片,大多形容瘦削,眼神灰暗。尤其是死刑犯,他们的脸上读不出任何表情,只有空白,也许有对死亡的恐惧,也许有对生命的留恋,但是他们已经不属于他们自己。
莽克将在下午十七时行刑,我在黑暗中看见一辆囚车缓慢地行驶在莫庐山下,凝重的天气在无声无息替莽克送行。我看不到莽克的身影,只能看见车上的铁笼和荷枪实弹的武警。母亲说:「外边在下小雨。」我由母亲搀扶走到了窗口,雨丝如冰绸拂面。六号行刑室的铁门上布满了蝌蚪形的雨斑,门开了,白色的囚车安静地驶进了院中。我以为我就要看到莽克的身影,没有,厚重的黑铁门重又关上,将我的视线推到了莫庐山顶。我站在山巅,静静地望着如火柴盒般大小的行刑室,翠柏掩映,风过雨歇,飒飒像倾吐着什么。
十七时三十分,医生接到了法警的电话,行刑已经完毕,医院接受器官摘除手术。听到医生的转述,我的心跳突然加快,莽克死了,他真的死了,精确的死亡时间已经不容许我再去质疑。医生说:「莽克走得非常平静,像在睡觉。」我不曾经历死亡,不知道死亡会像睡觉一样简单。如果是这样,那我应该替莽克庆幸,他没有遭受枪决的骇人可怖,身体如自然凋零的树叶,坦然地去到了另一个世界。我止不住想哭,我抑制不住,我终于嚎啕。母亲说:「不要这样,明天还要手术,保护好眼睛。」我和莽克因为一对眼角膜而发生关系,如果不是因此,或许我根本不会去注意这么一个生命的逝去。
我终于躺在了手术台上,人在昏迷中度过了两个多小时,醒来时眼睛上裹了一层纱布,有点胀痛。医生说:「供体的眼角膜已经在你眼睛里了,半个月后,世界又会把美好送还给你。」供体无疑是莽克了。我问:「那个捐献者长什么样子?」医生说:「你说供体么?身体非常健康,长得跟你有点像。」我说:「你别逗了,我说正经呢。」医生说:「等纱布拆除以后,你自己去看。」我的好奇心与日俱增,莽克的形象在脑子里画了无数遍,脑袋,鼻子,嘴巴都画好了,唯独眼睛画不上去。
母亲有天拉了个人进来,说莽克的弟弟玉多克想见见我。我看不到玉多克,但闻到了他身上的寒气。我说了声你好,玉多克也回了声你好,再没其他话。我想说感谢,但对象并不是他,想问问莽克的后事,但又怕太唐突。可是事实上,莽克的骨灰就捧在玉多克手上。玉多克帮着家里处理哥哥的后事,他刚刚从殡仪馆领了骨灰回来。回家前,他想看看我,确切地说,是看看他哥哥成活的眼睛。莽克弟弟的到来,让我有种负疚感。他刚刚失去一位亲人,可是我作为死者的受益者,却没法表达对他的安慰。我不想说「节哀」那样的话,玉多克根本就不需要,他需要的只是来看看兄弟的遗物。我听见玉多克说:「大哥,你好好养病,我先走了。」脚步声已经响起。我忙问:「请问你叫什么名字?」玉多克停住了脚步,他说了自己的名字。我紧着又问:「告诉我你的联系方式,或者我把我的联系方式给你,有事可以找我。」玉多克说:「不用,谢谢。」玉多克似乎已走到了门外。母亲说:「算了,人已经走了,我跟你爸商量,原想给人家点钱,可是人家硬是不要。想想,给钱也不太好,好像是买了人家的东西一样,这事怎么着都觉得别扭……」
母亲都感到别扭了,我更会感觉到不自在。我打电话给导师范吉明,可不可帮我找找莽克的案卷记录。范吉明说:「没可能,内部资料绝对不会外泄。怎么,你还想替一个死人翻案?」我非常讨厌导师牛皮哄哄的口气,任何案件到他嘴里都变成术语化的浓缩,冰冷得让人发指。他曾经当过律师,厌倦于职场拼杀,退而求其次,到大学当了一名老师。我本科学的是法学,因为着迷于导师的口才,糊里糊涂上了他的研究生。理想是当律师,但却发现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冷水被泼了一遭又一遭。很重要的一点,我不能忍受职业素养的冰冷无情,繁琐的证据链总让我感觉像在做游戏。我想看莽克的案卷记录,无非是想多了解了解这个同龄人,为什么二十多年间,我们会划出这么不同的生存轨迹?
我没法想象莽克的所作所为,只知道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他抢劫,他杀人,最终走上刑场,理所当然。他把其中一个器官留给了我,可是他的整个人却留在了我的心里。我不可能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供体,他几乎和我拥有同等的生命长度,我还在继续,他却戛然而止。我平平淡淡度过了童年少年和青年时光,他却拥有那么一个惊心动魄的人生,短暂如流星一般。我想,他一定有着和我不一样的童年和少年时光。我对他的了解只限于新闻上的十几行字。同案的邱某和李某在新闻中的信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们是另两个莽克,相同的籍贯,相同的作案动机,相类等的判决结果。唯一不同的是,莽克越狱出逃,被缉拿归案后判处死刑,他们依然呆在农场接受漫长的劳动改造。
拆除纱布这天,同班同学拿着水果鲜花跑来看我。纱布一圈圈被解下的时候,我的黑暗的世界逐渐变成了肉红,又从肉红变成了煞白。煞白渐渐消去,一张张浸透阳光的笑脸出现在眼前。只有医生和同学,母亲没在,她担心手术的失败,跑到楼道里去做祈祷。医生的一根手指头在我眼前晃了晃,我说:「你在干嘛?」同学们突然欢呼起来,他们把我的手提起来狠狠地击掌,又高声朝外叫喊「阿姨」。母亲兴奋地跑了进来,晃着一脑袋狮毛卷,带着一股薰衣草香水味,像条肉毯子一样把我给裹进了怀里。母亲轻轻地叫着我的小名:「罗罗,罗罗,我的罗罗……」然后又扒拉开手机给一圈人打电话。
「老关,你儿子能看见啦!」
「爸,妈,你外孙子能看见啦!」
「大哥,你侄子能看见啦!」
……
母亲打着电话的时候,导师范吉明走了进来,一袭风衣,墨镜泛光,手插口袋,威风凛凛。同学们大叫:「范老,能不能别这么酷?」我们平时都叫他范老,他不老,才四十出头,本科的经济法课,几乎就是他的个人秀场,服饰多变出位,讲课内容脱离教材。如今,他是我们的导师,早已没了那么多神秘感。他自己也承认,我们是被他忽悠上了研究生。范吉明伸出了手,说:「来,祝贺你重获光明。」我客气地握了握,但心却依旧黯然。范吉明接着说:「莽克的案卷,我找了一些,回学校再给你。」我的心豁然开朗。我知道,莽克这个名字在我心里将从此挥之不去。
范老人脉宽广,七扭八拐从一位辩护律师那里得了一份案卷记录复印件,大概有五六十页,是关于抢劫案的口供。反反复复的审讯记录看得让人头疼,莽克在我的脑子里依然是模糊一团。我问:「怎么没有他的照片?」范老说:「犯人照片有什么好看的,无非就是戴着手铐穿着囚服,你还当是光彩照人的大明星啊。」我非常讨厌范老这样的口气,他对囚徒和死者没有丝毫的尊重。我把案卷记录往桌子上一摔,说:「我的眼睛中有他的眼角膜,你指望我会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囚犯?」范老愣了一下,他也许觉出伤害到了我,马上说:「我把律师朋友的名片给你,你去找找他,看他能不能给你更多点东西。」
我拿着范老给我的名片找到了他的律师朋友,律师姓吕,叫吕洪天,他曾做过莽克抢劫案的指定辩护律师。那起抢劫结案结得并不是十分顺利,因为莽克此前犯过小案,共有十多起,虽有口供,但认定起来相当麻烦,许多当事人因损失不大,不愿意出庭作证。不过这对判决结果影响并不大,莽克仍然领了长达十八年的刑期。那时他刚满二十一岁,我见到了庭审时的照片,穿着黄马甲戴着手铐的莽克安然地坐在被告席上,一张硬朗的方脸,干净,微黑,眼神迷茫,找不出方向。我问:「他上诉了吗?」吕洪天说:「没有,邱大明和李斌倒是扯着脖子喊了一下,表示不服判决,要去上诉。莽克是主犯,他们算从犯,可想而知上诉的结果。」我问:「我想知道他脱逃的事情。」吕洪天说:「这个我不清楚,我没参与这个案子的判决。」脱逃这种敏感的案子,他即便知道也不可能多说。其实对莽克的案件我的兴趣并不大,最主要的是想了解这个人。我问:「行刑前,你见过他吗?」吕洪天说:「见过一次,模样变了,像个三十多岁的人,大概是经常干体力活的原因。」吕洪天上网让朋友传了一张通缉令,莽克的大脸照出现在屏幕上。我突然觉得,这是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说不出为什么,梦里无数遍勾勒的难道就是这样的形象?我说:「好像我们已经见过了。」心潮翻涌,让我有种想流泪的冲动。吕宏天观察着我的眼睛,说:「你们的眼睛好像真有点像。」我说:「没有吧。」吕宏天笑了笑,说:「我说笑呢。」没有人像我这样沉重得看待莽克的死亡,他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可以匆匆丢掉的谈资,而我却必须带着对莽克的尊重认真地活我这条命。
我带着莽克的两张照片回到了家,四年的囚徒生涯将一个略显青涩的青年塑造成了一个满脸沧桑的糙汉,如果不仔细辨别,很难看出两张照片上是同一个人。通缉令上的莽克略显夸张,头微昂,眼睛努力睁大,肥大的喉结突出在外,像只刚钻出水面的河马。通缉令下方写明了籍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和体貌特征,以及2万块钱的悬赏。他的籍贯是内蒙古包头一个叫胡岗的小山村,住址却在山西大同。按照案卷记录,他的发案地点是在包头赤峰一带,服刑则在呼和浩特某劳改农场。
莽克的抢劫案非常简单,某天夜晚,他和邱大明和李斌三人骑着摩托车压马路,看见街角一对开金店的老夫妻正熄灯关门,于是临时起意有了抢劫念头,他们尾随这对与新中国同龄的夫妇去了他们家,谎称查电表敲开了门。三人头戴头盔强行进入,邱大明和李斌将人捆绑,莽克搜罗值钱的财物,有玉石,有手表,有照相机,还有三万块钱现金,收获颇丰。整个过程花费十分钟,随后扬长而去。半小时后,老头心脏病突发驾鹤西去,莽克三人喝酒照相,定格了他们酒气四溢醉醺醺的大脸。后来,这张照片我在莽克的QQ相册里看到过,他口条外伸,酒瓶子顶裆,啤酒泡外冒,一副欠抽的造型。
莽克三人的被捕毫无悬念,此前的出租车连环抢劫案,他们已进入了警方视线。金店店主的死亡加快了破案进程。一天后,莽克三人被摁在了某乡村台球厅,邱大明因为反抗,别了个背铐,胳膊差点被拧断。李斌企图逃跑,一条大腿卡在窗台上,劈了大叉,裤子扯了,屁股露了半拉。莽克因为在蹲坑,听见台球厅里的混乱,忙把屎缩回去翻墙逃跑,然而还没出村口就让警犬给逮了一口。警察说:「来,再跑啊!」莽克撒腿就跑,警犬「呼」窜上了他的背后。警察一声口哨,警犬松口,莽克栽倒在地。警察说:「来,再跑啊!」莽克爬不起来,他已经被那颗肉弹砸得气绝。后来,莽克将该警察举报,说他用警犬戏弄他,于是该警察被关了两天禁闭。
审讯室里的莽克交代得非常顺利,受害者的死亡给了他一击重创。法庭预审的时候,莽克的脸几乎被老夫妻的女儿撕烂。女人大骂:「你这混蛋,杀人犯,你等着判死刑吧!」哥哥受审,玉多克一直都在,他很想上去替他解围,可是他们却隔着好远。玉多克说:「父母嫌丢人,没来,我和他一起长大,我不来,就没有谁能来了。他答应我好好改造,可还是脱逃了。我哥哥不坏,他就是路走错了。」我不想对莽克的错误道路做任何解读,他的失足有各种原因,但每一种解释都非常苍白。我也不能解释我自己,为什么会变成现在的我,对许多人和事都充满悲悯情怀。也许莽克同我一样,他也会对自己有各种疑问。他解释不了,但在死亡之前,他却交了一份答卷,把自己仅剩的身体捐献了出去。也许他曾读到了令他豁然开朗的书籍,他的生命被剥夺了,但他却不愿意放弃对生命的尊重。这像悖论一样的答卷不可能再让我心安,我需要去还愿莽克所走的路,需要去把他的故事讲述出来。如果没有这样的行动,那我眼睛中的眼角膜一定会有排异反应。
我决定去趟胡岗和大同,看看莽克曾生活过的地方。临行前,给母亲打了个电话,说想去祭拜一下莽克。母亲同意了,说要跟我一块去。我说:「不用,我都这么大了,也不是没出过远门。」范老说我至情至性,未曾谋面,却要去做这种天各一方的交流,简直算是种神交。我没有兴趣去应对他,只求自己心安。
我踏上了去包头的列车,一路无心看路边的风景,靠着车窗睡了四五个小时。下了车转到公共汽车站,和一群农民兄弟挤上了一趟开往胡岗方向的小巴车。小巴车很破很脏,完全属于报废级别,饶是这样,人还挺多,旁边坐着一位大叔,怀里抱只羊羔,手拿奶瓶在给喂奶。后边坐着一个蒙古女人,叽里咕噜在讲电话,仔细一听,也是汉语,蒙古味的汉语。售票员一拧身站到了车门口,嘶哑着嗓音说:「站着的人先下车,我们先把这拨人拉到加油站,再回来接你们,你们到外边路口等车。」众人都黑着脸不肯下。售票员又说:「前面有交警查车,超载一个脑袋,罚一千,我们也承受不起,还耽误你们回家,是不是?」众人中这才有人说:「下了,下了,都不下,车也开不出站。」人陆陆续续下了车,车里空气温度骤降。
车驶出两公里停在了一个加油站,售票员又开始像赶羊一样赶人:「都下,都下,等个十分钟,车马上过来。」一车人抱怨着下了车,尤其是抱羊的大叔,死活要把羊放下占座,但售票员没有同意。十分钟后,车载着另一拨人驶了过来,地上的这拨人迅速涌向了车门。两拨人倒了个儿,原先坐着的全站着了,站着的全坐着了,不知谁挑了个头,车厢里马上干起了嘴仗。售票员轻飘飘地说:「吵吧,吵完咱再开车。」抱羊的说:「我们站着的活该站着么?啥事情没有个先来后到?」司机狂摁了两下喇叭,抱羊的马上把目标转向司机,说:「一次拉这么多人,赚钱不要命啊!」司机转过了大黑脸,他用手一指抱羊的,说:「你别说话,见你好多回了,每次就你事儿多。」抱羊的把身子往前一拧,说:「谁事儿多了,我讲的是道理。」司机朝售票员使了了颜色,售票员抓过羊羔扔到了车外,抱羊人忙跳下去追羊。车门「吱嘎」关上,车晃晃悠悠向前驶去。司机朝窗外的抱羊人打了个口哨,说:「你自己给自己讲道理吧。」众人大笑,车里气氛一下子缓和,两个人的座位挤上了三个人,没座位的干脆坐在了同乡的行李上,人们在疯狂地嘲笑着倒霉的抱羊人,同时对各自瞬间表现出的善良抱有一丝感动。我同几个护路工挤坐在水箱上,两瓣屁股几乎是叠在一起。
车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售票员告诉我,去胡岗还得走五六里,得费腿走过去。我从小在城市长大,几乎不曾了解乡村世界,心中充满了好奇,走过去也好,正好看看风景。田野葱茏,鸟雀在麦叶上跳动。此时,我才体会到「鸟鸣寂静」的感受。原以为耳朵失聪,过了片刻,才知道是没有适应寂静。黄土矮墙,新发绿树,田埂走牛,对我来说都充满新鲜。偶然走过扛着锄头或骑车走过的人,他们会紧盯着我看,直到擦身而过。我知道,我是个外来的闯入者,他们对我的新鲜感,如同我对黄土绿树和牛的新鲜感一样。在城市的街道上,路人绝对不会互相凝视对方,那是种不礼貌的做法。可是在乡村的公路上绝不会有熙熙攘攘,天然的空旷让两个擦肩而过的人不可能不去注意对方。于是我决定,再见到个路人,一定向他问声好,或者假装问个路。
一辆摩托车从身后驶来,回头望去,见是一个穿着西服的青年,头发被风吹得高耸,敞襟的西服飘荡在身后。他戴着墨镜,嘴巴上留条胡须,看起来酷劲十足。车卷着尘土从我身边驶过,墨镜脸转过来看我一眼,但身体马上就被摩托车带到了几十米以外。摩托车停在了前方,驾驶者一脚撑地,回身朝我招了下手。我指了指胸口,确定是在叫我,才小跑着走了过去。小伙子问:「是不是去胡岗?」我说是。小伙子说:「我带你过去,上车。」我说谢谢。跨上摩托车,从后视镜里看到了他的脸,他冲我笑笑,重新戴上了墨镜。摩托车上因为多了一百多斤,速度减慢,车把摇晃,狠加了几次油,才稳当行驶起来。小伙子问:「你去哪家?」我说:「玉多克家。」小伙子说:「我就是。」我的心扑通一跳,还没进村,居然就碰上了他,想进一步说明来意,玉多克却先开了口:「你眼睛好了,我挺高兴。」我一时竟没了话,好半天才说:「你认出了我,也不早说。」玉多克说:「我也怕认错人,那天你戴着纱布,我没看清你脸。」我说:「这样突然去你家,会不会不太方便?」玉多克说:「没什么,我爸妈人都挺好,再说,你不就是专门来的吗?」我那句话纯粹就是假客气,让玉多克一点出,马上觉得像挨了一巴掌。
玉多克十八岁中师毕业,在乡中学当老师,教计算机和英语两门,每天上下班都骑摩托车回家。莽克入狱那年,他正好毕业,一悲一喜。今年他订了婚,他哥被执行死刑,一喜一悲。命运好像总在捉弄这一家。莽克在胡岗呆到九岁,后来被过继给大伯去顶门立户,而他们家则抱回大伯家一个女孩。本来去顶门立户的是多克,但是多克年幼,又体弱多病,母亲不忍,只好把长子莽克推了出去。多克说:「我哥哥很听话,他离开时都没哭,他后来出事后才对我说,其实他趴在被窝里已经哭够了。」多克说这话的时候,双眼滚下了泪珠,我止不住也流下了眼泪。多克说:「哥,你别哭,小心把眼睛哭坏。」多克给我擦眼泪,他把我当成了他哥。多克说:「我不管别人咋说,莽克是个好哥哥,他做坏事,我恨,但他死了,我伤心,没人能管得了我伤心。」多克轻轻地往莽克的坟上添着新土,我安静地看着他微微颤动的身体,难过得要命。
莽克的父母都是种地的农民,平时倒腾点土产做点小买卖。我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正在给玉米脱粒,脱粒机噪音大得蜇人耳朵。看见多克带回个陌生人,他们忙停了机器拍打起身上的皮屑。多克介绍说:「这是关佳罗,我哥的眼角膜就是捐给了他。」他们木讷地点点头,但马上又拿出待客的热情,把我让进了屋里。
一进屋就看到了莽克的遗像,很年轻,十七八岁的样子。多克说:「相片是用身份证照放大的。」相片下面放了果盘和香炉,一截短香还在燃烧。烟雾升腾,轻轻摇曳着墙角一部蛛网。莽克妈捧过了一杯茶水,又取了一把发黑的香蕉放我面前,说:「也没啥好招待的,吃吧。」我记起也给他们带了水果,忙拉开包把香蕉橙子和火龙果掏了出来。莽克妈说:「你看,来就来,还带恁多东西。」我的新鲜水果马上将那把黑香蕉比了下去,但为了不薄人面子,于是掰了根黑香蕉剥起来。莽克妈对火龙果很好奇,问多克:「多儿,这叫啥来着?」多克说:「火龙果。」莽克妈说:「估计你哥哥没吃过。」隔天,祭献的果盘里换上了四个火龙果。
我的到来忙活了一家人,多克跑去买菜买肉,莽克妈拎一床被褥去晒,莽克爸陪我抽烟喝茶。多克还是个孩子,跑腿的事当然由他去做。莽克爸当家作主,我这个客人当然由他作陪。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聊他的家计,聊我的学业,但唯独没有聊到莽克。莽克刚刚过世,我很怕触碰到这男人的伤心之处。从他的呼吸里,我能听到莽克爸的悲伤,他每说完一句话,都会带出一个短促的叹息。他抽着最便宜的黄果树烟,喉咙里有痰翻涌,但当我面又不好意思吐出,只好一次次下咽。我看着难受,就借口去了厕所。厕纸是个作业本,是多克上小学时用过的,字大得像核桃,有些还用拼音代替。走出厕所时,多克骑着摩托车进了院门,车把上挂了两塑料袋蔬菜。多克说:「今天肉不好,没买。」莽克妈说:「那上你三爸家借一块,他家有冰箱,常年有肉。」我忙说:「阿姨,不用那么麻烦,我来就够麻烦你们的。」多克却已经放下蔬菜骑着车摩托拐出了大门。莽克妈拿了菜去做饭,莽克爸接着干活,我百无聊赖,拿了两根玉米抛着玩。院房低矮,脖子一昂,脑袋似乎就能顶到天。天蓝得像块水晶,太阳直射,照得玉米穗儿金光闪烁。院外溜进了几只鸡偷偷啄起了散落的玉米粒。莽克爸呵斥一声,鸡们乍着翅膀逃之夭夭,片刻之后又转了回来。我追着鸡跑了出去,然而刚走出门就被一只恶公鸡给啄了一口,立刻跑回来关上了院门。莽克爸说:「怕啥,又不吃人,胆小的跟莽儿一样。」他终于提到了莽克。我问:「莽克也怕公鸡?」莽克爸说:「怕,鸡啊,狗啊,虫子啊,他小时候都怕,让他去捉只蝉猴,他都不敢,人都说他是女娃娃托生的,后来就都不怕了。」我问:「为啥?」莽克爸说:「他怕我啊,我总往外赶他。」然后又叹口气说:「要是当时心软一下,没把他送出去,不至于到今天这地步。」他在忏悔,在自责,莽克恐怕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我没法去安慰他,如果莽克活着,他会不会对他说这番话?厨房里传来莽克妈的哭泣,切菜声断断续续。我带着莽克的器官来看他们,但我做不了莽克,我还是我,一个叫关佳罗的大学生。关佳罗是带着对同龄死刑犯的好奇来的,他是一个擅自闯入者,和他们几乎没什么关系。
多克再回来时,后座上多了个女孩,梳着马尾,穿着运动服,额头几颗青春痘,肩上挎一书包,嘴上叼一根棒棒糖。我问:「你女朋友吗?」多克笑了一下,说:「哪儿呀,这是我妹。妮儿,叫哥!」妮儿白了我一眼,说:「啥眼神啊,先道歉再说。」我忙说:「不好意思。」妮儿蹭到了我跟前,眼睛瞪着我看,好半天才说:「没看出是大哥的眼珠啊。」妮儿被换到这儿的时候还在吃奶,根本不会记事,跟莽克的感情也不深。妮儿曾对多克说:「莽克罪有应得,能埋进祖坟,也算对得起他了。」多克打了他一巴掌。妮儿后来又对多克说:「我料定他活不过三十岁,星座上有预言。」这个家中,只有妮儿敢拿莽克的死开玩笑,她看不得家里人的愁容满面。
妮儿上高中二年级,父母拼命供她读书,希望家里能出个大学生。妮儿学习不太好,不过身体挺棒,计划走体育生路线。莽克父母这样做,其实多半是做给莽克大伯看,意思很明确,我们把你的女儿培养成了大学生,你们却把我的儿子培养了成罪犯,如今连命都没了。但两口子最恨的还是自己,如果知道会是今天的结局,那么无论如何会把莽克留在身边,供他好好读书,给他成家立业,又说:「没准上了大学也说不定。」他们说莽克上学聪明,比多克好,也懂礼貌,听话,没有人不喜欢。我知道,他们肯定是放大了莽克的好,他们需要找到消解悲伤的理由。莽克如果没死,他们肯定还把他当成一个无药可救的混球,不然为什么庭审的时候,单单只有多克一人去旁听?不可否认,莽克是这家里的一个耻辱,如果莽克没有死去,假设他刑满释放,那他将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父母和四邻对他的回归又会做出怎样的反应?二十五岁的莽克死得很坦然,他把身体捐了出去,这是他对生命价值做出的唯一肯定。他的父母不太能理解捐献这回事,他们为莽克没有尸身只有骨灰入土而遗憾。但我的复明又给了他们些许安慰,莽克总算做了一点儿对社会有用的事情,仅仅冲这一点,村子里的流言蜚语大概就不会变得那么肆无忌惮。
我和多克一家四口人吃了顿饭,莽克的遗像在旁边看着我们。多克劝我多吃,说坐了一路的车,肯定饿坏了。莽克妈也不住地给我夹菜,我的饭碗上堆起了高高的菜尖。妮儿扒拉了两口饭就捧着我的平板电脑去玩了,一会儿自拍,一会又拍她爹妈和她哥。多克揪起妮儿的马尾让她把东西放下,妮儿捏着发根撅着嘴死活不肯。多克说:「一天到晚不好学习,就知道玩,就这状态,能考上大学?」妮儿一脸的不服气,说:「反正我是考体育的,考那么高干嘛,简直浪费。」兄妹俩打打闹闹,妮儿打不过只好躲进她爸怀里。这样一个温馨的家里如何会走出莽克这样一个人?
莽克九岁离开了家,也许对父母是有些怨言的,只是年纪太小不敢说出。莽克十五岁的时候在家呆过半年,那时他大伯和伯母离婚,他被判给了大伯,而后大伯再婚,他只好没了去处,只能回村子。莽克的大伯在大同做生意,家里经济条件还算不错,所以莽克的父母认为,儿子去了大同算是享了福。莽克落了城市户口,落户时跟了大伯的姓,姓了王。大伯之所以姓王是因为玉字常被人漏写一点,为了做生意方便,就改了姓。姓氏的改变也许曾带给莽克些许的不舒服,不然器官捐献书上为什么要写成「玉」?我是在猜测,但也许是笔误。
莽克九岁之前在村里读小学,如今学校已经撤学,校舍变成了村活动中心。多克带我去看了看,院子里长满杂草,旧国旗杆矗立,水泥台上铁锈落满。多克说:「我哥哥上二年级的时候,我上学前班,每天上学,我都跟在他屁股后边。后来他走了,我很难过,上厕所再没人帮我解裤子,铅笔秃了也没人帮我削。」莽克指着一棵粗壮的白杨树对我说:「这棵是我和我哥哥栽的,挖坑的时候,把下面一条水管子给铲破了,经常往外渗水,所以树长得特别好。这秘密只有我和莽克知道。莽克每年从大同回来都来看树,走的时候嘱咐,一定别让人把树砍掉。」多克带我去钻狗洞,狗洞是学校院墙上的窟窿,他们上学放学为了抄近道,往往从洞里钻进钻出。狗洞还在,堵了个树根,但想钻过去,实在有点困难。多克爬上了墙,然后拉了我上去,他指了指远处的一座白房子,说那就是他工作的中学。多克说:「那是方圆十几里最高最现代化的建筑了,是前几年希望工程给捐的。我初中毕业那年刚刚建成,没赶上在新校区念书。」白房子一共三层,孤立地杵在两条公路的交叉处,颇显孤独。隐隐约约可以看见教室里走动的人,但学生很少。多克说:「有几个教室是空的,学生少得可怜,三个年级加起来才一百来人。」我问:「怎么那么少?」多克说:「独生子女多嘛,再加上好多学生外流,有的去了县城,有的去了包头,呼市去的也有,有条件的都不愿意在这里念书。莽克那时候跟大伯去了大同,好多人羡慕,觉得去了城里肯定是大好前途,可是最后结果很让人失望。我大伯离婚后,莽克就辍学了,连初中都没念完。我爸那时还跟大伯吵一架,说好歹让他弄个初中毕业证。可是莽克死活不肯念了,窝在家里半年没出去。后来莽克跑了,是让我爸打跑的。我爸絮叨他没出息,莽克顶嘴,说,你才管过我几天,凭啥这么说我。我爸的鞋底就抽上了上去。莽克后来就很少回来了,全家人以为大伯肯定会给他找工作,可是大伯却又娶了个小媳妇,还有了自己的儿子。两头的家都回不去,莽克只能到社会上瞎胡混了。」我问:「这些你那时候都知道吗?」多克说:「那时候电脑手机不像现在这么普及,离得太远,也就不怎么联系,等莽克被抓起来的时候,我们才知道他一直在晃荡。那几年,莽克每年过年都会回来,穿得很阔气,戴金项链,穿皮夹克,头发抹油,给亲戚小孩发压岁钱不是五十,就是一百,都以为他发了财,后来才知道那些钱全是抢劫得来的。」多克抹起袖子让我看他的衬衫,说:「这是莽克送我的,他对我说,穿好点,别让人瞧不起。也许他有过让人瞧不起的时候,不知道,我也没问过他。他唯一当我面干的坏事是拿走了三爸的手机,说是借去打个电话,结果再找人时连人影都没了。这事发生没几天,他的案子就发了。我质问他,为什么拿走三爸的手机?他一言不发,双手缩在手铐里不停地吸烟。我很想拍出把菜刀让他把那双爪子剁掉。莽克咬破了嘴唇,血滴在手背上,他在哭,但憋着,不想让我看见。」
多克带我去了莽克的坟地,新坟上躺着一个花圈架子,几朵还没腐化的纸花被风吹得哗啦作响。多克说:「埋葬莽克的时候,没人替他行孝,没人念悼词,也没有人喊棺,发送他的只有我们一家四口。花圈都是我妈自己扎的,盖棺布是我妈一个人缝的,棺材是我和我爸两个人漆的。打墓穴的时候,没人愿意帮忙,只好雇人去挖。埋完人的第二天,墓碑就让人泼了茅粪,听说是受害者家属干的。我不想替莽克辩解,他害得一家人不得安宁。我不管别人咋说,莽克是个好哥哥,他做坏事,我恨,但他死了,我伤心,没人能管得了我伤心。」多克哭了,我很想对莽克说,还有人愿意为你流眼泪,你也不枉白活一场,可是如果早知道这道理,又何必去走上那条不归路?多克说:「莽克就是个傻瓜,大傻瓜,他是傻死的,他有心事不说,只会憋着,已经忘了还有我这么一个弟弟。」多克的拳头砸着墓碑,碑座颤抖,浮土松动。夕阳把墓碑影子拉长,盖住了多克和我。风乍起,胸中惆怅百结。嘴角处,过滤嘴润湿断裂。阡陌中,霞光百转千回。孤坟上的新土如烟缕般在空中飞升。
这夜,我和多克同睡一个床铺,棉被很温暖,带着阳光的气息,枕巾是新换的,上面是鸳鸯戏水。多克说:「枕套是我妈绣的,是给我们结婚用。算了,不说他了,没意思。」我们聊了些其他事,但聊着聊着又回归到莽克身上。多克说:「莽克以前就躺在你这个位置,我睡姿不好,睡着睡着就把他挤下床了,他不气不恼,把我爸的行军被铺地上就躺下了。」莽克爸当过兵,我在他们家的相框里看到他扛着钢枪的英姿,目视斜前方,目光刚毅,帽檐上的五角星鲜红无比。照片记录了这个男人蜕变的历史,面目越来越苍老,眼神越来越浑浊,腰身越来越弯曲,头发越来越稀疏。莽克的照片不多,只有两张,一张和多克一起,站在一个小花坛里,被鲜花簇拥,头戴大号军帽,眼神好奇,大概是头次照相。一张穿着黑色皮夹克,内露纹绣衬衣,昂着头,叼着烟,目光锐利,身后黄土枯黄,和他的衣着格格不入。多克用手机查看了QQ空间,里面还有一张莽克的照片,头发光亮,笑容灿烂,英气逼人,旁边站着一个露白臂的女孩。多克说:「这是我哥的女朋友,叫舞阳。好了不到一年,人就进去了,进去以后就散了。莽克在她身上花心思挺多的,抢来的好多东西都给了她,她也不问东西从哪儿来的,照单全收。警察找到她的时候,东西差不多都变卖了。更可气的是,舞阳还有一个男朋友,是个小白脸,靠女人养活。莽克让我把照片删除,我没删,说给他留着,好让他犯糊涂的时候脑子清醒点。」多克找了一部录音机,又拿出一盘英语磁带,磁带上写着「莽克个人专辑」。多克说:「这是莽克自己给自己录的,他五音不全,还挺喜欢唱的。」多克打开了录音机,先是一段英语听力,接着是一段嘶嘶啦啦的噪音,随后莽克的声音从喇叭里爆了出来:「我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时候,我会想到它……」是潘美辰的《我想有个家》。莽克吐字不清,但唱得很认真,嗓音带着变声期的嘶哑。一曲唱完,莽克自己拍手鼓掌。多克不由自主地笑了一下:「他真会自己找乐。」之后是一首《男儿当自强》,唱到高音时,嗓子几乎破了。莽克妈的声音从录音机里传来出来,说:「莽儿,你别唱了,惊得咱家鸡都不好好下蛋了。」我和多克都笑了起来,时间仿佛一下回到了十年前。我想象莽克退学后的那段时光,他很孤单,闲来无事只能抱着录音机听歌,听厌了,就自己唱自己录,打发着无聊。多克说:「那时候,我爸在贩生猪,莽克就跟着去捆猪,他太小了,连猪后腿都拉不动。我爸是想逼他回去念书,可是莽克死活不肯说累。后来,我爸的三轮车出了车祸,跟他合伙的人撞碎了脑袋,人死了,猪跑了,坐在车斗里的莽克吓坏了。莽克对我,他亲眼看见人的脑袋转了一百八十度,脑浆子糊了一脸。」
莽克曾看过这样骇人的死亡景象,心里未尝不会留下浓重的阴影。可当他脱逃拒捕的时候,却杀死了一个人质,这死亡景象岂不是更加逼近?多克说:「我哥去问那个女人要水喝,结果那女人偷偷报了案,莽克穷途末路抓她当了人质。我想,莽克那时候脑子已经乱了,他发了疯,他用刀扎那女人,扎自己。最后肩膀上挨了一枪,他才松手。那女人血流太多,没救活,莽克活了过来,我看见他的时候,脖子上有三条伤疤。」
我不知道莽克为什么脱逃,多克也说不清楚。多克说:「那几年,他表现挺好的,说可能会减刑,可结果为什么又会是这样?」和莽克一起脱逃的还有一个人,那日,他们在狱警办公室打扫卫生,趁着没人看管,就偷越围墙逃走了,两百万伏的高压电网也没能拦住他们。逃跑过程中,那个人因为脚踝受伤落在后面,很快被警察找到。莽克徒步走了一天一夜,他实在太渴了,就去讨水喝,却被人告发。我想象着莽克带着饥渴和荷枪实弹的武警对峙的绝望,想象着他用刀疯狂刺戳最终被狙击手击中肩膀后的痛苦,一个鲜活的生命用一种的最惨烈的方式向世界做着告别。我想,莽克这一次大概已经算死过一回。待到再次面对死刑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况且是被实施了最人道的注射死刑,没有人再对他做任何肉体上的蹂躏,至少从表象上来看是这样。我不了解注射死刑的过程,但我想他应该走得比较坦然。多克说:「莽克的遗容很平静,脖子上的伤疤做了掩盖,衣服是我妈做的,鞋是我买的。封棺的时候,我爸往棺材里散了一千块钱的烟。」我问:「那个脱逃的人怎么样了?」多克说:「判了无期,不过判不判都无所谓了,他得了绝症,活不过一年。脱逃的想法肯定是那个人出的,莽克绝对不会拿这个主意。」我问:「他要逃到哪里?」多克说:「他是奔着中俄边境逃的,可是一出去就乱套了,没有方向,瞎走。我问他为什么要逃。他只说刑期太长了,里面干活儿太苦太累,总感觉活着没啥希望。再进一步问,他就特别烦,说你好好活你的,别管我的事,该死就死,没啥大不了。我总在怀疑,他在监狱是不是受人虐待?」多克因为对莽克的感情,总是以最恶的心态揣度监狱。可我从吕宏天那里听说,监狱里的莽克绝不是个善茬。在那个鱼龙混杂的雄性世界,作为十几起抢劫案主犯的莽克无论如何会利用好自己那点偏执,那点暴力,还有那点凶残。我不怀疑莽克性情的善良,但也不想袒护他为了生存而挣扎出来的兽性。人是如此复杂,莽克也毫无例外,他死了,他的生与他的死应该对等。
我在莽克家住了两晚,第三天,多克休息,说陪我一起去大同。其实,我从多克口中已经将莽克的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他沦落到社会边缘走上犯罪道路似乎顺理成章。但我还是想看看那个见证了他罪恶人生的小城,道德和法律约束力如何在物欲横流中失去作用?莽克这样的青年群体又是如何在疯狂施暴和纸醉金迷找寻平等和快感?
莽克是一个回不了家的人,九岁之前的乡村世界只是用来回忆的,九岁之后的城市世界将他吸纳了一半随之又像口香糖一样吐了出来。莽克是一朵被吐掉的口香糖,在当了一段短暂的他人之子以后,淡而无味地被遗弃在了角落。多克说:「我爸其实很想接他回来,可是莽克不乐意,他在村里没什么朋友,朋友都在大同,当然都是在社会上混的,什么技能也没有,整天骗吃骗喝。莽克会点电焊,挣点钱全砸在了吃喝玩乐上。后来那拨人寻刺激,拿刀抢劫,莽克也参与了。你肯定知道群体效应,一个人干坏事有负罪感,一群人一起干,负罪感肯定减轻。他们肯定知道抢劫不对,但只要有人挑头,其他人一应和,脑袋就都发热了。缺钱吗?谁都缺,但谁也饿不死。抢劫没让他们发财,他们多半是为了刺激。」
大同,所谓的古城,所谓的煤都,所谓的工业化基地,城体上贴着各种各样的标签。古代与现代共存,破败与繁华融为一体,我看不清这个城市的面目。到处矗立的塔吊日夜兼程在城市上空摆动,满载乌煤的机车和火车频繁地撼动着运输大动脉。这城市似乎走在迷失当中,迷失的背后站着的是一群迷失的人。他们有的脚步匆匆,脸上充满疲惫。有的闲游大逛,眼中写满寂寥。但大多数被车体掩盖,肆虐在马路和立交桥上。延展的迎宾路展现着她最包容的姿态,但却有种吞噬之感。这是我去到大同时候的感受。十几年前,莽克来到这里,城市对他来说异常新鲜,他或许有点恐慌,不理解过继于人所要承担的责任,也不能适应狭小的单元房居住环境。他不能改口称呼大伯为爸,称呼伯母为妈。多克说:「莽克从来就不称呼他们,大伯的两个女儿也把他当外人。」多克带我去了大伯的二女儿王琳家,王琳和多克同岁,两人时常在网上联系。女孩早婚,已经有两个孩子,一个在地下,一个在怀里,丈夫是他爸生意伙伴的儿子,家里房子两层,一共十几间,楼上住人,楼下出租,人进人出,热火朝天。我和多克进门没多久,莽克的伯母就来了。女人叠着双下巴,很显富态,脑后一捧大波浪,与长裙一起摆动。伯母离婚后清苦过一段,但最近两年却得了姑娘的济,这个月住大女儿家,那下个月就住小女儿家,日子过得逍遥自在。伯母看到多克,不由就聊起了莽克,聊着聊着,脸上的妆就哭花了。伯母说:「多儿,不是伯母不回去发送你哥哥,是你爸心狠不让我进门哪,连妮儿都不让我见。伯母没文化,不识字,没把你哥哥教育好,我也知道离婚后对他管的是少了点,可是绝对没把他往绝路上推啊。是你大伯把莽克给害了,他有了小妖精和小杂种以后,眼里再没了莽克,说要给买车,没买,说要给开店,没开,莽克能不恨他吗?莽克恨他,可是不说。我那时候要是添句话,让你大伯给找个事做,你哥绝对不会是这结果,可是我太恨你大伯了……」
伯母下厨炒了七八个菜,她菜没吃多少,倒喝了一肚子酒,晕晕乎乎吐了一地。酒醒后,她把家里钥匙给了多克,让我们晚上住过去。房子是大伯留给伯母的,莽克曾经就住在那里,一直住到养父母离婚。屋子是三室一厅,收拾得很干净,几乎没有的莽克居住过的痕迹。多克说:「莽克总在外边野,家里有屋子他都不住,野惯了就不回来了,回来了又怕人管着。莽克就好比一棵树,从村子里拔根栽到了城里,城里没土,空气也不好,肯定长不好……」
一整夜,多克都在絮叨着莽克的事情,有实在的,有想象的,虚虚实实,听得让人厌烦。莽克在我心里远远不如在多克心里沉重,他们是兄弟,而我充其量只是一个旁观者,没有切肤之痛。我很怀疑此行来的目的,难道是为了听多克诉说他们的兄弟情?还是莽克留下的痕迹太少,轻易地就让我浏览完毕?夜里,我的眼睛隐隐作痛,眼角膜好像在做排异反应。我不可能对多克说:「我对莽克的事已经没有兴趣。」那样肯定会伤害到这朴实的兄弟。我昏昏欲睡,机械地做着「嗯啊」的应答。多克似乎感觉出了我的敷衍,于是说:「困了,睡吧。」又问:「那明天去干嘛?」是啊,明天该干嘛?如果莽克的眼角膜没有在我眼中,我会跑到这儿来了解他吗?反反复复追问,最后问到的却是,人为什么会这样活着?莽克或许也曾有过这样的追问,我不想知道他的答案,只想知道自己的答案,可是没有人能够作答。
二日清晨,范老打来电话,催促我回去交论文。和多克在火车站分别,临上火车的那一刻,多克紧紧地抱了我一下,说:「哥,常回来看看。」我很能理解这「回来看看」的意思,做到做不到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可是对多克重要,对他父母重要。泪眼蒙眬中,我看到的是年幼的多克在和莽克分别,地理上的隔绝让他们变得陌生,一年数次的重聚又令他们难忘,反反复复,他们的感情愈加凝固,所有成长的美好都镶嵌其中。微雨打湿了列车,心情异常沉重。看着车窗外的多克,身前突然分裂出另一个身体,浑身带雨,结实有力,以为是莽克,但却是一个无情的幻觉,眼睛里似乎有两团火焰燃烧,视野中一片苍然。
(完,原作首发于豆瓣阅读)
编辑:张烨图片来源:电视剧《机智的监狱生活》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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